塞席爾商斯達富股份有限公司 - STELLA FORZA INC.-臺中市南屯區

統一編號:24811269

公司狀況:核准認許 公司法第三百七十五條規定:外國公司經認許後,其法律上權利義務及主管機關之管轄,除法律另有 規定外,與中華民國公司同。

在中華民國境內營運資金:1680000

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姓名:黃呈豐 Huang, Cheng-Feng

分公司所在地:臺中市南屯區精科東路9號

登記機關: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是否開立發票:是

財稅營業地址:臺中市南屯區文山里精科東路9號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105年07月26日 (西元2016-07-26)

塞席爾商斯達富股份有限公司 - STELLA FORZA INC.-臺中市南屯區營業項目

皮革製行李箱及手提袋製造:從事以皮革、仿皮革及其他材料(如塑膠皮布、紡織品、硫化纖維)製造行李箱、手提袋及類似品之行業。

仿皮革及其他材料製行李箱及手提袋製造:從事以皮革、仿皮革及其他材料(如塑膠皮布、紡織品、硫化纖維)製造行李箱、手提袋及類似品之行業。

電視購物、網路購物: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本類主要以網站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客戶處。電話行銷及網際網路拍賣亦歸入本類。

未分類其他服飾品批發:從事4551至4553細類以外服飾品批發之行業,如旅行箱(袋)、洋傘、雨衣(鞋)及針線、拉鍊、鈕扣等縫紉用品批發。

皮革、毛皮製品製造:從事以皮革、毛皮及人造皮革製品製造之行業。如網皮製造、皮管製造、皮馬勒製造、皮圍裙製造、皮墊圈製造、皮革蛇管製造、小件皮飾製造、編皮製品製造、皮革狗玩具製造、皮革狗(貓)飾物製造、毛皮縫製、毛皮護耳縫製、毛皮手套縫製、全獸毛皮地毯製造、皮衣製造、皮帶製造、皮鞭製造、皮套製造、皮手套製造、皮齒輪製造、皮吊桶製造、機軸護革製造、皮革鞍具製造、磨刀皮帶製造、機器用皮帶製造、機器用皮革零件製造、毛皮暖帽縫製、毛皮手筒縫製、毛皮圍領製造、全獸毛皮衣飾縫製等。

機械設備製造:從事機械設備製造業務之行業,機械設備包括鍋爐及原動機(引擎、內燃機、渦輪機等);農業及園藝機械;金屬加工用機械(如金屬切削工具機、金屬成型工具機等);專用生產機械(如紡織及成衣機械、食品飲料機械、化工機械、 塑膠橡膠機械、造紙機械、印刷機械、木工機械、包裝機械等)、建築機械、礦業機械、輸送機械、金屬冶煉及加工設備、半導體製造設備等。但不包括電腦、通信、視聽電子、電力機械器材及設備之製造及修配。

其他機械製造:從事CB01010至CB01101細類以外其他機械及機械零組件製造修配之行業。如空油壓機器、販賣機、機械用活塞及曲柄、齒輪、軸承、號誌機、水處理機械等製造之行業。

箱、包、袋製造:從事以各種材質(如皮革、紡織品、塑膠皮布等)製造行李箱、書包、手提袋及類似品之行業。

未分類其他工製品製造:從事CZ99010及CZ99020細類以外之其他工業製品製造之行業。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批發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零售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無店面零售:凡從事以郵件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電子媒介方式零售商品之行業。 本細類主要以網路或其他廣告工具提供廣告、型錄等商品資訊,經由郵件、 電話或網際網路下訂單後,商品直接從網際網路下載或以運輸工具運送至 客戶處。 經由電視、收音機及電話銷售商品及網際網路拍賣活動亦歸入本細類。 不包括應經許可始得銷售之商品。

國際貿易:從事一般商品進出口貿易業務。但屬石油輸出、天然氣輸入及許可業務者,係歸入各該細類代碼。

產品設計: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服飾品製造:從事各類服飾品製造之行業,如襪類、紡織手套、假領縫製、領帶縫製、絲巾縫製、手帕縫製、護膝縫製、綁腿製造、襪帶縫製、領結縫製、領巾縫製、圍巾頭巾製造、護袖縫製、護脛縫製、吊帶縫製等。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等零售之行業。

其他綜合零售: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零售之行業。包括雜貨店、零售式量販店。

除許可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務: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